党校举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专题培训


发布日期:2014-11-21 作者:系统管理员 浏览次数:1608



为了更好地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11月21日下午,党委组织部、党校在会议中心一号报告厅举办《细则》专题培训。全体党务正职,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组织员,学院特邀党建组织员,教工党支部书记等130多人参加了本次学习。

为了更好地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一步落实中央提出的“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十六字总要求,推动学校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11月21日下午,党委组织部、党校在会议中心一号报告厅举办《细则》专题培训。全体党务正职,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组织员,学院特邀党建组织员,教工党支部书记等130多人参加了本次学习。培训会由党委组织部部长、党校常务副校长盛春主持。
 
上海市委组织部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党员服务中心)副主任杨正平应邀做了专题辅导报告。他从《细则》出台的背景、修订的主要特点、主要内容及如何学习贯彻《细则》等四个方面对《细则》进行了详细解读。报告中,杨正平指出,《细则》是新形势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遵循,此次《细则》修订具有权威性、系统性、现实性和操作性,突显了从严治党的四个着力点:严格标准、严格培养、严格程序、严格责任;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新思想新要求,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体现到发展党员工作的全过程;充分体现了问题导向,针对一些新党员质量不高、把关不严、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提出新的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充分体现了实践探索的新经验,把各地各部门各系统创造和积累的好经验,通过程序、制度固定下来,使发展党员工作更加符合基层实际,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更加健全完善。杨正平以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方式,层层深入、逐条解读,重点分析了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等具体内容。
盛春在主持报告时,要求广大党务干部认真学习《细则》、切实贯彻《细则》,充分认识《细则》的地位和作用,深刻领会基本精神和内涵,全面准确把握它的基本要求、基本内容和基本程序,努力做到了如指掌,为执行和落实打好基础,切实提高学校发展党员的质量,进而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员发展与教育管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专题研究党员发展与教育管理工作,并于2013年11月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此次颁布的《细则》是在1990年中组部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基础上修订的,修订后的《细则》共有7章44条,5000字。原《细则(试行)》共有6章33条,3500字,增加了1章、11条。这次修订,涉及文字修改300多处,其中,实质性修改50多处。
据悉,为加强党员发展教育与管理,校党委制定了《关于加强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部正在抓紧修订完善《上海师范大学党员发展工作手册》,各二级单位、部门党组织还将就《细则》的主要精神及内容进行专题研讨。近期,组织部、党校还将对全体学生党支部书记进行全面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