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选拔校长助理实施办法(第一号)


发布日期:2011-09-15 作者:系统管理员 浏览次数:2080



根据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全校公开选拔校长助理2-3名。按照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精神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职位
校长助理2-3名。
二、选拔条件
本校在职教职工中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协调能力;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工作经历,管理经验较丰富;年龄不超过55岁(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且,
1、校长助理(岗位一)1-2名(该职位协助校长管理科研、学科建设、外事、外联等工作)
(1)一般应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一般应有2年及以上的正处岗位工作经历;
2、校长助理(岗位二)1名(该职位协助校长管理后勤、资产等行政工作)
(1)应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一般应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一般应有2年及以上的正处岗位工作经历;
三、选拔程序
选拔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答辩、组织考察、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确定人选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办法
本次选拔采取本人自荐、他人推荐和组织推荐的办法进行报名。
自荐者可携带本人工作证、学历、学位、职称证明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工作经历、成果、获奖情况的打印材料1份及近期2寸证件照1张,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报名手续。
他人推荐者可向本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索取“个人推荐表”,填妥后送交党委组织部;或直接到党委组织部填写推荐表格。
组织推荐须填写“组织推荐表”,由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交党委组织部。
报名日期:2011年9月15日—9月25日下午4:00前
报名地点:徐汇校区行政楼908室
联 系 人:盛 春、宋石平
联系电话:64322682
详细情况可查询组织部网页
http://zzb.shnu.edu.cn
 
 上海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