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2017年组织生活提示(9-12月份)


发布日期:2017-09-14 作者:系统管理员 浏览次数:1201



2017年9月—12月的组织生活要严格落实“两学一做”相关要求,重点抓好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确定9月20日、10月18日、11月22日、12月20日下午为9月、10月、11月、12月主题党日活动时间。通过严格的组织生活,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校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不断提高党员党性修养和队伍整体素质,为学校“十三五”发展、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双一流”建设提供坚实政治保证。校党委组织部对2017年9月-2017年12月份的组织生活主题提示如下,供选用和参考。
一、规定内容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把学习“7·26”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组织、指导各基层党支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尤其是讲话中提出的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判断、重大举措,真正把思想统一到讲话精神和中央部署上来;可围绕政论片《将改革进行到底》、《法治中国》、《大国外交》等学习材料,研讨如何将精神学习转化为觉悟提高,转化为具体实践并体现在具体工作中。通过学习交流提升“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增强行动自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要求:各党支部要采取重点发言和面上发言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交流学习体会,并做好交流记录。同时,各二级单位党组织于9月30日之前汇总各党支部学习“726”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发言稿,统一发至邮箱dangyuan@shnu.edu.cn,发言稿字数不限,发言稿标题须注明“学院名称+党支部名称”。
2.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及时组织党员收看党的十九大开幕实况,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通过宣传讲解、集中学习交流、专题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紧密结合上海勇当排头兵、敢为先行者这个实际,紧密结合我校“十三五”发展、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双一流”建设实际,把校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以良好精神面貌和优异成绩迎接校第七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要求:各党支部要采取重点发言和面上发言相结合的方式,做好交流记录。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组织、指导各党支部交流收看十九大开幕实况及学习十九大报告之后的体会,并于10月18日当天将相关图片、重点发言等文字材料发送至党员邮箱。
3.学习贯彻校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校第七次党代会将会进一步明确今后五年工作的指导思想,科学谋划未来五年我校的发展思路、奋斗目标和重点工作,将会对我校的未来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把学习校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指导各党支部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实现党代会精神“全覆盖”,真正做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代会精神上来。同时,紧密结合学校“十三五”规划和各单位、部门规划,紧密结合学校发展实际和个人学习、工作实际,研讨党支部和党员如何在学校发展进程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要求: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交流学习体会,并做好交流记录。通过学习交流,引导全校师生党员把贯彻落实校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体现在做好本职工作上,履职尽责、苦干实干。
4. 全面推进学校一流本科教育提升行动计划。各党支部要认真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推进《上海师范大学一流本科教育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这一中心工作,研讨如何提高教师的育德意识和育人能力,发挥党支部在促进学校中心工作方面的主体作用;教育引导教师党员在日常教学科研生活中亮出党员身份、立起先进标尺、树立先锋形象,带头攻坚克难,成为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践行者,引领带动全校师生积极投身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创建地方一流大学奠定基础。
要求: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交流学习体会,聚焦研讨主题,结合岗位创建,设计推进举措,采取重点发言和面上发言相结合的方式,做好交流记录,提高研讨实效。
5.“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
二、自选内容(3选2或自行安排)
1. 2017年度工作推进。各教工党支部可以结合“党建特色项目创建暨主题立项活动”的实施情况、“模范党支部”创建情况以及 “岗位创建行动”开展情况,对2017年度各项工作开展研讨,对标先进,总结经验,反思不足,提出努力方向,形成自查报告,并报组织部。各学生党支部可以对“设岗定责、实践引领发展”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同时,准备新学年的启动工作,如定岗明责、召开专题动员会等。
2. 2018年度工作研讨。各党支部在总结2017年度工作的基础上,对照下发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十项重点任务的工作要求,认真分析基层党组织的现实状况和存在问题,研讨本支部2018年度计划,形成相应工作方案。
3. 结对帮扶活动和区域化党建工作。各党支部可以在校内开展多种形式的结对帮扶活动,如,教工各党支部与相应的班级团支部,学生党支部与低年级、班级结对;各党支部也可以与校外的党团组织、敬老院等机构开展联建共建和结对帮扶活动。
三、有关要求
1.精心组织。各党支部应于每月30日前将下月组织生活计划上报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审核并推荐2个党支部组织生活计划供交流观摩,汇总填写《组织生活安排一览表》(见附件),于次月10日前报校党委组织部(9月份应于9月20日前上报),邮箱dangyuan@shnu.edu.cn。校党委组织部将组织相关人员观摩部分党支部组织生活。
2.强化纪律。党支部要做好组织生活记录和考勤,把参与组织生活情况作为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对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参加民主评议的党员,要列出专门名单,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并适时进行“补课”。
3.加强指导。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对支部组织生活的指导和检查,要根据党员的特点和需求,创新组织生活形式,突出“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突出党性锻炼,做到“有主题、有讨论、有共识”。党委组织部将在年底“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检查时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进行集中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党支部限期整改。
4.及时宣传。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对活动中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的宣传,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和辐射效应,进一步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
上海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