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组织生活提示(2—3月份)


发布日期:2017-02-24 作者:系统管理员 浏览次数:1396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2017年组织生活提示(2—3月份)
 
为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现就2017年2月至3月组织生活提示如下:
1.开展专题理论学习。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各党支部要在党员自学的基础上,采取重点发言和面上发言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交流学习体会,并做好交流记录。通过学习交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引导党员把坚定理想信念体现在做好本职工作上,履职尽责、苦干实干。
2.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回顾检视。要对前段“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进行自查。组织支委、党员认真讨论和梳理,形成一份党支部及其班子成员的整改清单,要求:整改事项明确、措施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同时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党支部要重点查找分析组织生活是否经常、认真、严肃;“三会一课”是否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集体学习是否围绕党章党规、系列讲话进行交流讨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是否严格、规范;党员组织关系梳理排查是否到位,学习教育是否做到全覆盖、不遗漏;团结教育服务群众是否有力、到位,着力解决政治功能不强、组织软弱涣散、从严治党缺位等问题,切实把党员标准立起来、把党组织形象树起来。
党支部及其班子成员的整改清单要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各二级党委党组织要对各党支部回顾检视进行督查指导。
3.围绕如何创建“模范党支部”开展一次专题研讨。围绕“做合格党员、建模范支部”主题,开展一次专题研讨。要求:以党支部为单位拟定一份创建“模范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明确目标、明确载体、明确过程、明确时间。各党支部可结合学校、学院年度中心工作,结合教育教学思想大讨论,结合整改清单,结合党员“岗位创建行动”的具体目标,各具特色开展创建工作。
各党支部要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增强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自觉性,按照校党委的工作提示要求,组织党员过好组织生活,并认真填写《党支部工作记录本(2017年度)》。同时,请将整改清单和“模范党支部”创建工作计划于2017年3月27日前,交至各二级单位党组织,由各二级单位党组织统一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附件:
 
上海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