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017年1月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提示


发布日期:2016-09-05 作者:系统管理员 浏览次数:2179



2016年9月—2017年1月的组织生活要严格落实“两学一做”的相关要求,重点抓好专题学习讨论、专题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通过严格的组织生活,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不断提高党员党性修养和队伍整体素质,为学校“十三五”发展和“双一流”建设提供坚实政治保证。校党委组织部对2016年9月-2017年1月份的组织生活主题提示如下,供选用和参考。
一、规定内容
1.“两学一做”第三次专题学习讨论。9月,以“讲道德、有品行”为主要内容,结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专题学习讨论。教工党支部重点围绕“好干部”“四有好教师”的重要论述进行学习讨论,学生党支部重点围绕如何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进行学习讨论。
2.“两学一做”第四次专题学习讨论。 11月,以“讲奉献、有作为”为主要内容,重点结合党中央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等进行学习讨论。教工党支部围绕如何提升教学、科研和管理的效率,为推进学校综合改革和争创“双一流”贡献力量进行研讨;学生党支部围绕如何开展好“设岗定责,实践引领发展活动”展开学习讨论。
3. “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年底前,各党支部要认真开展“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要对照职能职责,进行党性分析,梳理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以及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和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同时,专题组织生活会要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
4. 民主评议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
5.学习《条例》。围绕党组织换届、学校第七次党代会筹备工作,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党组织换届工作顺利进行,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政治保证。
二、自选内容(3选2或自行安排)
1.主题立项中期检查活动。成功申报2016年基层党支部主题立项活动的党支部,应对主题立项活动——“教工岗位创建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研讨,总结经验,反思不足,提出努力方向,形成“教工岗位创建行动”中期自查报告,并报组织部。
2.结对帮扶活动。各党支部可以在校内开展多种形式的结对帮扶活动,如,教工各党支部与相应的班级团支部,学生党支部与低年级、班级结对;各党支部也可以与校外的党团组织、敬老院等机构开展联建共建和结对帮扶活动。
3.迎校庆活动。在学习我校发展历程的基础上,教工党支部可结合学校、学院、学科发展实际,开展研讨、交流、考察等活动;学生党支部可组织党员参与相关校庆活动,进一步增强爱校、荣校、兴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三、有关要求
1.强化纪律。党支部要做好组织生活记录和考勤,把参与组织生活情况作为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对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参加民主评议的党员,要列出专门名单,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并适时进行“补课”。
2.加强指导。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对支部组织生活的指导和检查,要根据党员的特点和需求,创新组织生活形式,确保组织生活有主题、有讨论、有共识。党委组织部将在年底“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检查时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进行集中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党支部限期整改。
3.及时宣传。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对活动中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的宣传,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和辐射效应,进一步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
上海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