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2月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提示


发布日期:2018-09-12 作者:薛朋 浏览次数:4475


20189月—12月的组织生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重点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学校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着力提升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着力加强党支部规范性建设,使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组织生活一般应结合主题党日活动时间开展,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确定919日、1017日、1121日、1219日下午为9—12月主题党日活动时间。校党委组织部对20189月—12月组织生活主题提示如下,供选用和参考:

一、规定内容

1.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如何将校第七次党代会精神贯彻始终,推动学校事业发展”“我的从教生涯”等主题开展一次专题组织生活,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四个自信”,在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上下功夫,立志肩负起民族复兴的时代重任。邀请获评学校“党员先锋岗”的同志讲述“我的故事”,教育引导党员向身边的典型学习,牢记初心使命、更好履职担当。

要求:各党支部要采取重点发言和面上发言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交流分享体会,并在《组织生活记录本》上做好相关记录。

2. 结合巡视反馈情况,开展自查并过一次专题组织生活

根据上海市委第二巡视组的巡视反馈情况,各支部就党支部建设、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党费收缴等工作开展一次自查并过一次专题组织生活。自查主要内容:是否制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按要求开展组织生活和主题党日活动,《党支部工作记录本》记载的内容是否及时、详实;组织生活是否突出“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突出党性锻炼,做到“有主题、有讨论、有共识”;是否有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和主题党日活动,对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和主题党日活动的党员是否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党员交纳党费是否按月、主动、及时、足额,党费收缴的过程性材料,如《党支部收缴党费明细表》《党费缴款存根》《党费缴款收据》《二级单位党组织交纳党费情况表》是否齐全、准确,账目是否明晰,是否有党员长期不交纳党费,对长期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是否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

要求: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对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要求,按照巡视组的巡视反馈情况,在自查之后,于1030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校党委组织部,邮箱dangyuan@shnu.edu.cn。之后,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应指导各党支部做好问题整改,校党委组织部本学期将抽查《党支部工作记录本》记录情况和党费收缴过程性材料情况。

3. 召开“纪念改革开放40年”专题组织生活会

结合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各支部组织党员畅谈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国家所取得的一系列伟大成就,以及身边感受到的巨大变化和自己在改革开放大潮中砥砺前行、奋发进取的事迹。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改革开放的重要论述,深刻了解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历程、成就和经验,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

要求:各党支部要采取重点发言和面上发言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交流分享体会,并在《组织生活记录本》上做好相关记录。

4. 深化“岗位创建行动”和“设岗定责,实践引领发展”活动

围绕进一步发挥党员作用,在职教工党支部结合新一轮“岗位创建行动”开展一次专题研讨,明确党员2019-2020年度岗位创建目标,细化党员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岗位上的创建措施;被命名为“‘党支部建设示范点’培育支部”的党支部须就“如何做贯彻落实校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的排头兵”“如何做新时代学校事业改革发展的先行者”“如何建设好示范点,进而发挥更大的辐射效应”等主题展开讨论;学生党员结合“设岗定责,实践引领发展”活动,对照岗位职责开展一次中期检查,明确新学期的努力方向。

要求:在学习先进典型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在职教工党员“岗位创建行动”和大学生党员“设岗定责,实践引领发展”活动,引导党员自觉在加快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的过程中当模范、做贡献。各党支部要采取重点发言和面上发言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就“岗位创建”和“设岗定责”展开深入讨论,并在《组织生活记录本》上做好相关记录。

5.认真开展年底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

二、自选内容

1. 2018年度工作推进。各教工党支部可以结合“岗位创建行动”开展情况、“党支部建设示范点”培育创建情况,对2018年度各项工作开展研讨,对标先进,总结经验,反思不足,提出努力方向,形成自查报告,并报组织部。各学生党支部可以对“设岗定责、实践引领发展”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同时,准备新学年的启动工作,如定岗明责、召开专题动员会等。

2. 2019年度工作研讨。各党支部在总结2018年度工作的基础上,对照下发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按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工作要求,认真分析基层党组织的现实状况和存在问题,研讨本支部2019年度计划,形成相应工作方案。

3. 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相关要求,组织党员围绕如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开展学习讨论,紧紧围绕进一步推动工作,交流体会、畅谈心得,进一步深化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三、有关要求

1.精心组织。各基层党支部要根据组织生活提示要求,谋划好下半年支部每月组织生活安排,制定好支部下半年工作计划。各党委(党总支)每月月底之前审核汇总各支部次月的组织生活安排,填写《党支部组织生活安排一览表》(见附件1),交校党委组织部(9月组织生活安排请于9131700前汇总后交校党委组织部)。校党委组织部汇总全校党支部组织生活安排并公示,遴选1个支部组织生活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展示观摩,同时随机抽查观摩各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

2.严肃纪律。党支部要做好组织生活记录和考勤,把参与组织生活情况作为年底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对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参加2018年度民主评议的党员,要列出专门名单,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并适时进行“补课”。

3.加强指导。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对支部组织生活的指导和检查,要根据党员的特点和需求,创新组织生活形式,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应根据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好本单位每月支部组织生活观摩活动,学期结束前,汇总《党支部组织生活观摩情况汇总表》(附件2),连同《组织生活观摩记录表》(附件3)和各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本一并提交校党委组织部。校党委组织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进行集中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党支部限期整改。

4.及时宣传。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对活动中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的宣传,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和辐射效应,进一步提高党支部的组织力。


上海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8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