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第九批援疆专业技术人才选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21 作者:信息发布员 浏览次数:594


各单位:

根据市教卫工作党委《关于做好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第九批援疆专业技术人才、第八批援藏专业技术人才中期选派和轮换工作的通知》精神,启动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第九批援疆专业技术人才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派任务

高校系统援疆工作地点为喀什地区,具体对口支援职务、专业技术职务、学科及岗位要求等见附件1

二、人选条件

本次选派援疆专业技术人才人选的基本条件是政治素质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甘于吃苦,乐于奉献,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

三、管理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选派的专业技术人才在疆工作时间一般为1年半左右。进疆时转组织关系,不转户口和工资关系。在疆工作期间,由本市和新疆共同管理,以新疆当地管理为主。年度考核由当地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考核结果抄送选派单位。

请各单位广泛动员,于525日(周五)下班前,将《上海市援疆专业技术人才人选名单》(附件2)报送党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64322682

联系地址:党委组织部(桂林路100号行政楼908室)

邮箱:zzb@shnu.edu.cn

  

校党委组织部

2018521


附件1:上海市第九批援疆专业技术人才(中期)选派岗位.xls

附件2:上海市援疆专业技术人才人选名单.xls